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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熟知的致癌因素

更新时间:2018-06-19 12:04:16

有些物质单独具有引起癌变的特性,常称之为致癌物质,如菸草对支气管粘膜,酒精对上消化道粘膜,雌素对子宫内膜或乳腺、芳香胺类对膀胱,都具有相当大的致癌作用。另一些因素则属促进生癌或有利于癌变发生,另外如免疫抑制的状况,遗传因素有利于某个致癌物质对一个组织起作用,因此阳光辐射对日后出现皮肤癌的诱发期限因种族和家庭而异,但对于人及其身体的务器官来说,尚不存在全面的遗传素质。我们可将致癌因素分成.

化学性因素:--所有含碳物质的烃类化合物,如菸草所形成的烟状物,家庭或工业燃料燃烧时的烃类物(对呼吸器官),熏制食品中的烃类物(对消化道),--染料工厂所排放的芳香胺(对泌尿道),--各种无机染料(对肝脏),--某些含砷,含苯,含铬、含镍的物品等。大约有2000种纯化学物质被列入致癌物质表中。但鉴于心血管衰老缩短了人类的寿命,其中某些物质只起到一种极缓慢,危害较少的作用。

物理性因素:--来自体外或来自摄入体内的放射性物质的辐射离子(对皮肤、骨骼或脏器),--紫外线辐射(对皮肤),--其他物理因素例如石棉粉尘(对皮肤,支气管和胸膜)。

营养缺乏因素:这种营养缺乏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单纯性的,还可以是它的反面--营养过度,此外,还存在着一些可以致癌的有“毒”性食物或饮料(如酒类可使上消化道致癌)。

后天或先天内源性因素;其中主要因素有两类:激素和免疫。人们已经知道激素过量或不足均可以致癌,(雌素水平过量可诱发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不足可诱发外阴干枯和外阴癌)。而免疫抑制则有利于多种恶性肿瘤的发生(如化疗和免疫抑制治疗可诱发淋巴瘤)。在法国现实生活中,因职业性接触致癌者至多约占癌症患者的5%,因吸烟和酗酒致癌者男性占45%,女性占5%,因营养过度致癌者其数字很难估计,或许两性中共占10%。因一些复杂的还不太清楚的激素因素致癌者,女性占30%。

因此可以说癌症约80%系物理,化学和饮食环境因素所致。有害因素的作用是缓慢的,其致癌效应对人类来说约为20年左右。而眼下它们在空气,水中的含量不断增高。一旦过量就会带来危险,它们过量的界限很难确定,更何况对每个人来说有害因素的过量界限肯定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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