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需要
必须强调的是晚期癌症病人及其家属有满足心理需要的需求,因此医生应该尽早尽给出结论。垂危患者及其家属表现出因疾病而遭受的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而产生的多种情绪反应,如悲伤、内疚、愤怒、忧虑等。家属需要医生提供持续不断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动员家中的人力、物力以面对当前的危机和困难。癌症病人除了心理痛苦外往往合并抑郁。如果患者至少应具有下列症状中的四种(如果烦躁不安和快感缺乏同时存在,至少出现以下三种症状):睡眠紊乱、食欲改变、疲劳、精神运动性迟滞/易激惹、自我形象降低/罪恶感、注意力不集中/犹豫不决或想到自杀/自杀意念,就可诊断,其治疗的基本原则是:
①开始剂量要低于身体健康的精神疾病患者;②要缓慢地增加治疗剂量;③对癌症患者的治疗维持量要比身体健康的精神疾病者为低;④要了解使用药物的主要副作用,要考虑到对肿瘤治疗和肿瘤所在器官功能的有害影响。因而医生有责任向患者及家属清楚说明真实情况,以避免使病人接受一些不必要的强迫治疗。要给病人及其家属作决定的时间,因为大多数治疗选择并不十分紧急。
二、社会需要
癌症晚期患者及其家属还有许多社会需求有待探明,因此医生必须确保要有社会工作人员参与合作,并由他们详细查明患者及其家属的社会需求。
三、精神需要
面临生命危机,所有患者及其家属都会有精神需求。信仰问题虽不同于精神问题,病人及其家属也可能表示宗教信仰对他们并不重要,但他们很可能会有明显的对于生存和死亡的意义及目的的疑惑,这些问题最好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如牧师、僧侣)来解决。要根据患者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不同针对性给予精神支持。医生必须明白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确保病人能得到精神咨询。